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为了支持房地产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保护购房人的权益,要求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通知明确了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具体要求。要发挥城市政府的牵头协调作用,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协调机制,研判市场形势和融资需求,解决融资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开发情况和企业情况,提出可以融资支持的项目名单,并推送给金融机构,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金融机构要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对于暂时遇到困难但基本能够平衡资金的项目,不会盲目抽贷或断贷,而是通过展期、调整还款安排以及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
加强工作统筹与信息共享
通知强调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在工作统筹和信息共享方面的重要性。机制需要做好融资保障工作,为金融机构提供支持,确保融资顺利进行。同时,要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责任,指导它们通过销售项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现金流,督促其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增强与银行之间的互信。
积极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机制的建立,能够更加精准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有助于区分集团公司债务风险和项目公司开发运营风险。通过有序推进房地产项目的正常建设,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总之,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是为了支持房地产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保护购房人的权益。通过加强协调和合作,金融机构能够更好地满足合理融资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需要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合规使用信贷资金。这一机制的建立将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